关于2026年“五一”和端午节期间
严明廉洁纪律的通知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、各院部、各部门:
“五一”、端午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、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,现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提醒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筑牢思想防线
各院部、各部门及其“一把手”要通过廉政谈话、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,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监督、管理,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思想、工作、职责等各方面,推动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思想从严、守纪从严、作风从严。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践行“两个维护”的具体行动,立足学校当前重点工作,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、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以及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等党纪法规,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工树立正确权力观、政绩观,重点要求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教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改进作风,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,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严守行为红线
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
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;
严禁违规吃喝、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、“一桌餐”等违规场所吃喝;
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;
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、管理服务对象车辆;
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严禁违规组织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
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反纪律滥发福利;
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、搞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;
严禁酒后驾车、违反交通安全法规;
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。
三、强化责任担当,扛实主体责任
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切实扛起作风建设责任,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抓细抓实。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率先垂范、以上率下,同时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“四风”问题开展全面自查,做到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制止,确保责任传导到位、纪律要求落实到位。
各院部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,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,完善应急预案,排查风险隐患,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、稳妥处置。
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,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举报。
举报邮箱:szyjw123@126.com